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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奖励管理规定(试行)
为了完善学校管理,激励本校学生努力学习,崇德、启智、夺冠,特制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。
一、学生表现良好者,学校以奖励方式对学费予以减免。具体减免情况如下:
1、学费交满三年后,住宿生自第四年学费起,学费减免2000元;第五年减免3000元;第六年减免4000元;学费逐年依次减至7000元/年。走
读生按比例递减。
2、学生减免学费,要经学校的训练部、教学部、生活部、财务部、招生办、办公室考核合格签字后,方可报予招生办,予以减免。未通过考
核者,后延一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减免;如不合格,后延一月继续考核。
二、学生在校期间取得优异成绩者,经训练部上报,校务会决定,学校将予以奖励,具体奖励办法如下:
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九大杯赛,全国重点城市比赛、北方赛区比赛、省运会、省青少年锦标赛及同级比赛,取得前三名者(含团体):
第一名:奖励1000元
第二名:奖励500元
第三名:奖励300元
参加高于或低于九大杯赛获得前三名者,具体奖励办法学校酌情制订。
三、学生学习成绩优异,原则上每年级每学期考试前三名,由教学部根据具体情况报校务会批准,予以奖励。
年级总分第一名奖励500元;
年级总分第二名奖励300元;
年级总分第三名奖励200元。
四、教学部每学期评出“三好学生”,报校务会批准后,予以500元奖励。
五、学生荣获其他社会奖励,如见义勇为、品德高尚等,经校办公室核实,报校务会批准,予以奖励。
六、学生在其他方面具有突出贡献,由校有关部门提请,报校务会批准,予以奖励。
七、特殊情况下,对有特殊贡献的学生,校务会一事一议,予以表彰和奖励。
八、学生训练一年以上,名列小组前茅,取得优异成绩,具有一定发展前途,经训练部考察研究,报校务会决定,可以进入“重点苗子考察
培训班”,作为正大专业队后备力量。进入考察班后,家长要与学校签定培养协议,办理相关事宜。考察班住宿生学费为8500/年,走读
生学费为5000元/年。
九、最近我校连续与十几个国际、国内的俱乐部、专业队,学校建立输送关系,有的已订立长期合作合同书。所以,在校满五年的学生,年
龄合适,经训练部考察报校务会决定,直接输送专业队或帮助出国、上大学。如愿做教练可培养为初级教练,推荐工作。
十、前第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项,学生如有重大违纪现象者,学校将取消奖励与减免。
十一、本奖励办法自2007年9月16日起执行。奖励自9月16日起计算,在2007年之内曾取得全国九大杯赛成绩者予以奖励,补发奖金。
十二、本奖励办法在执行中完善,如有新规定,按新规定执行。
十四、本奖励办法的解释权在校务会。
保定正大乒乓球学校
2007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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